首页> 其他>详情

烟台:福山区农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推行市场化运作

发布机构: 发布时间:2026-02-12

一、合作模式

本项目通过竞争性方式选定一家社会资本,社会资本为投融资、设计、施工、运营组成的联合体,由社会资本与福山区水务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,由区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,特许经营期为30年(建设期2年,运营期28年)。12月25日,项目开标,确定社会资本合作伙伴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(以下简称“葛洲坝集团”)。

二、股权分配

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设置为2000万元人民币,具体股权结构为新禹水务持股49.5%,葛洲坝集团持股50.5%,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相关资产无偿移交给福山区政府。

三、运营模式

项目公司作为特许经营者,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、设计、建设、运营和维护,确保运营期内水厂及配套管网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,向用户提供安全、稳定的供水服务。

四、融资模式

主要借助葛洲坝集团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和技术管理优势,配合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,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。利用向用户收取水费、项目自身产生的基础设施配套费(给水)、水资源税地方留成部分及污水处理费调节使用部分,对项目收益和成本之间的资金缺口进行弥补,实现项目自平衡。

五、市场化合作优点

一是资金缺口由项目产生的增量税费弥补,不会增加政府额外负担;

二是项目补助与项目运营紧密相关,有利于增强社会资本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能力;

三是合作预期稳定,有利于降低政府的风险补偿支出。